茉莉花茶 标准

时间:2004-05-15 来源:中国茶叶贸易网 作者:Fengml 点击: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

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

62 感官指标 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63 理化指标

631 水分 按GB/T 8304的规定执行。

632 总灰分 按GB/T 8306的规定执行。

633 粉末、碎茶 按GB/T 8311规定执行。

634 茶多酚 按GB/T 8313规定执行。

635 水浸出物 按GB/T 8305规定执行。

636 粗纤维 按GB/T 8310规定执行。

637 非茶非花类物质和含花量 称取混合均匀的试样50g准确至0.1g,分别拣出非茶非花类物质和花,称重准确至0.1g,按式1、式2计算非茶非花类物质和含花量的百分含量。

非茶非花类物质%=×100…………1
含 花%=×100…………2

64 卫生指标

641 铅 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

642 铜 按GB/T 500913规定执行。

643 六六六、滴滴涕 按GB/T 500957的规定执行。

644 大肠菌群数测定 按GB/T 47893规定执行。

645 乙硫磷 按GB/T 17331规定执行。

646 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 按GB/T 17332规定执行。

647 甲胺磷 按GB/T 14876规定执行。

65 净含量负偏差 用相应感量要求的衡器称取去除包装的产品,与产品标示值对照进行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和抽样

72 检验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7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时,应检验感官品质、水分、碎末茶、净含量和包装规格,经检验合格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722 型式检验

722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要求的全部项目。

72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

  • 新产品投产时;
  • 投产后,如原料、工艺或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有要求时。

73 检验结果判定   

731 凡劣变、有较严重异味和卫生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得作为饮料销售。   

732 出厂检验时,其检验项目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判为不合格产品。

733 型式检验时,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各项,其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74 复检 对检验不合格批次,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包装中重新按GB/T8302规定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销售包装上的标签标志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812 运输包装上的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6388的规定。其他条款可按贸易合同上的规定条款清晰标注有关内容。   

82 包装   

821 包装容器应用干燥、清洁、卫生、无异味的材料制成,接触茶叶的内包装纸应符合GB11680或相关食品用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规定的包装材料。   

822 包装应牢固、清洁、防潮,能保护茶叶品质,适于长途运输。   

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卫生、无异味、无污染。   

832 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   

833 装卸时应轻放轻卸,不得甩掷。   

834 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4 贮存   

841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防潮、通风、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仓库周围应无异味气污染。   

842 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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