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茶树种植
5.1茶园开垦
5.1.1茶园开垦应注意水土保持,根据不同坡度和地形,选择适宜的时期、方法和施工技术。
5.1.2平地和坡度15。以下的缓坡地等高开垦;坡度在15。以上时,建筑内倾等高梯级园地。
5.1.3开垦深度在50cm以上,在此深度内有明显障碍层(如硬塥层、网纹层或犁底层)的土壤应破除障碍层。
5.2茶园与四周荒山陡坡、林地和农田交界处应设置隔离沟。
5.3采用单条或双条栽方式种植。种植前施足底肥,以有机肥和矿物源肥料为主,底肥深度在30cm~40cm。种植茶苗根颈离土表距离3cm左右,根系离底肥10cm以上。
6 土壤管理和施肥
6.1土壤管理
6.11定期监测土壤肥力水平和重金属元素含量,一般要求每2年检测一次。根据检测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土壤改良措施。
6.1.2采用地面覆盖等措施提高茶园的保土蓄水能力。杂草、修剪枝叶和作物秸杆等覆盖材料应未受有害或有毒物质的污染。
6.1.3采用合理耕作、施用有机肥等方法改良土壤结构。耕作时应考虑当地降水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对土壤深厚、松软、肥沃,树冠覆盖度大,病虫草害少的茶园可实行减耕或免耕。
6.1.4幼龄或台刈改造茶园,宜间作豆科绿肥,培肥土壤和防止水土流失。
6.1.5土壤pH值低于4.0的茶园,宜施用白云石粉、石灰等物质调节土壤pH值至4.5~5.5范围。土壤pH值高于6.0的茶园应多选用生理酸性肥料调节土壤pH值至适宜的范围。
6.1.6土壤相对含水量低于70%时,茶园宜节水灌溉。灌溉用水符合NY/T5020的要求。
6.2施肥
6.2.1根据土壤理化性质、茶树长势、预计产量、制茶类型和气候等条件,确定合理的肥料种类、数量和施肥时间,实施茶园平衡施肥,防止茶园缺肥和过量施肥。
6.2.2宜多施有机肥料,化学肥料与有机肥料应配合使用,避免单纯使用化学肥料和矿物源肥料,允许使用的肥料见附录A。宜施用茶树专用肥。
6.2.3农家肥等有机肥料施用前应经无害化处理,有机肥料中污染物质含量应符合表1规定。微生物肥料应符合NY/T227要求。
表1 有机肥料污染物质允许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项目 | 浓度限值 |
| 砷 | 《30 |
| 汞 | 《5 |
| 镉 | 《3 |
| 铬 | 《70 |
| 铅 | 《60 |
| 铜 | 《400 |
| 六六六 | 《0.2 |
| 滴滴沸 | 《0.2 |
6.2.4施肥分为基肥和追肥。
6.2.4.1基肥以有机肥为主,于当年秋季开沟深施,施肥深度20cm以上。一般每667m2施饼肥或商品有机肥200kg~400kg或农家有机肥1000kg~2000kg左右。根据土壤条件,配合施用磷肥、钾肥和其他所需营养。
6.2.4.2追肥可结合茶树生育规律进行多次,以化学肥料为主,在茶叶开采前15天~30天开沟施入,沟深10cm左右。追肥化学氮肥每667m2每次施用量(纯氮计)不超过15kg、年最高总用量不超过60 kg。施肥后及时盖土。
6.2.5根据茶树生长状况,可以使用叶面肥,施用的叶面肥应经农业部登记注册。叶面肥应与土壤施肥相结合,采摘前10天停止使用。
7 病、虫、草害防治
7.1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茶园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等有害生物孽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茶园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的多样性,将有害生物控制在允许的经济阈值以下,将农药残留降低到规定标准的范围。
7.2农业防治
7.2.1换种改植或发展新茶园时,应选用对当地主要病虫抗性较强的品种。
7.2.2分批、多次、及时采摘,抑制假眼小绿叶蝉、茶橙瘿螨、茶白星病等危害芽叶的病虫。
7.2.3通过修剪控制茶树高度低于80 cm,减轻毒峨类、蚧类、黑刺粉虱等害虫的危害,控制螨类的越冬基数。
7.2.4秋末宜结合施基肥,进行茶园深耕,减少翌年在土壤中越冬的鳞翅目和象甲类害虫的种群密度。
7.2.5将茶园根际附近的落叶及表土清理至行间深埋,有效防治叶病类和在表土中越冬的害虫。
7.3物理防治
7.3.1采用人工捕杀,减轻茶毛虫、茶蚕、蓑峨类、茶丽纹象甲等害虫危害。
7.3.2利用害虫的趋性,进行灯光诱杀、色板诱杀或异性诱杀。
7.3.3采用机械或人工方法防除杂草。
7.4生物防治
7.4.1注意保护和利用当地茶园中的草岭、瓢虫、蜘蛛、捕食螨、寄生蜂等有益生物,减少因人为因素对天敌的伤害。
7.4.2宜使用生物源农药,如微生物农药和植物源农药。
7.5化学防治
7.5.1严格按制定的防治指标,掌握防治适期施药。宜一药多治或农药的合理混用(附录B茶园主要病虫害的防治指标、防治适期及推荐使用药剂)。
7.5.2宜低容量喷雾,一般蓬面害虫实行蓬面扫喷;茶丛中下部害虫建议侧位低容量喷雾。
7.5.3有限制地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附录C无公害茶园可使用的农药品种及其安全标准)。禁止使用滴滴涕、六六六、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甲胶磷、乙酰甲胺磷、氧化乐果、五氯酚钠、杀虫脒、克百威、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氰戊菊酯、来福灵及其混剂等高毒、高残留农药。
7.5.4严格按照GB4285、GB/T8321的要求控制施药量与安全间隔期。
7.5.5非生产季节宜选用矿物源农药。
7.6从国外引种或国内向外地引种时,应进行植物检疫,不得将当地尚未发生的危险性的病虫草随种苗带人或带出。